请求资深法律人士解答 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从甘肃省交警总队一个**执法部门那里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 从2009年五月执行 合同上没有明文写到他们有权随时收回房屋 但是现在他们以服务大众为由而要收回房屋 这算不算违约? 虽然现在才知道他们只有房屋使用的权利并没有处置房屋的权利 但是已经签订了的合同有没有在法律也就是合同法上生效或者是保护呢? 还有... 展开
其他答案
他们没权处置房屋,那么合同就是违法,无效的。他们属于欺诈,你可以起诉交警总队,还有就是签合同的当事人是谁,是个人还是他们总队。是谁你就去法院起诉谁,不过自古民告官都占不到便宜,建议你能调解。起诉的时候,房屋如果有人让你强制搬出就不能使用了,没人你就继续用呗。
2012-02-24 14: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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