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如果你这套房子是贷款的,现在还处于还贷期间,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如果这套房子是一次性付清或贷款已结清,在拿到产证后的6个月之内,可以提取配偶双方的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提取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 1、根据山东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可于每年11月份凭借款合同,支取本人和配偶及其同住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2、苏州市的规定是:提取 展开
回答如下: 如果你这套房子是贷款的,现在还处于还贷期间,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如果这套房子是一次性付清或贷款已结清,在拿到产证后的6个月之内,可以提取配偶双方的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提取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 1、根据山东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还款期内,借款人可于每年11月份凭借款合同,支取本人和配偶及其同住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2、苏州市的规定是:提取人凭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承办银行的所属网点或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偿还住房商业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现金的,取消《住房商业贷款还贷证明》。职工只要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就可到指定网点提取。(配偶提取时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此话是我加上的”)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