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卖武汉市东西湖区镇上的私房,房主当时也是从别人手中买过来的,他已经过户了,写的是他的名字。
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我没看到正面(他不在本地,给我的一个照片),有 东 国用第 号字样,不知道是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写的土地使用类型是 出让,使用年限到2077年,用途是住宅。请问我买这个房子不过户行不行,直接签订买卖协议就可以了?还有需不需要再办理房产证?使用期限到了会再交钱吗?我还能不能再转卖出去?遇到拆迁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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