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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对我有利吗,应该怎么办才好?

我和老公在南方有一套房子,现在想在老家沈阳苏家屯再买一套.可是今年夏天回去买房时,卖房的说如果写我的名字税要多交房款的20%,说是也可以写我婆婆的名字然后公证一下是我和老公出钱买的.到老人百年之后房子也属于我们的[有其他兄弟姐妹].但是我有顾虑我拿钱买的房为什么要写其他人的名字呢?所以就没买,可是我最终还是要买的啊有没有其他... 展开
不明白要问|2012-02-12 16: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爱因斯坦2002

关于你说的那个20%的税钱,按规定是有卖方也就是房主所产生的费用,与落谁的名字无关;沈阳市房产局还没有全国联网,所以根本查不到你在南方的房子,就不会产生相关的税费;所以直接落你的名字,应该没问题。
2012-02-14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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