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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应如何理解?

财税[2011]82号 通知提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应如何理解?到底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或土地,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还是“婚前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 展开
silver892008|2012-03-15 17: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恋一小屋

第二种解释是正确的。
2012-03-17 22:08
来自北京市

美好人生0808

通俗一点就是婚前的房子,婚后要加名字的可以免征契税,但有1/2的产权要满5年后才免征营业税
2012-03-17 19:53
来自北京市

红楼叹

是第二种解释
2012-03-17 19:27
来自北京市

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是第二种。
2012-03-17 18:58
来自北京市

粑粑兔

是第二种解释。
2012-03-17 17:57
来自北京市

shoubuliao2

就是说房产证加名(夫妻另一方)免征契税!
2012-03-17 17: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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