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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求好心人解释

曹为赵母之子,曹女为赵母之女。房屋产权证名为曹。有证明如下:兹有座落于(房地址)之产权为赵妈所有,房屋所有权证大房屋所有权人为曹。其原因为购房时需用曹之公积金贷款,后因贷款房屋修缮及评估枉花柒千元,未贷。由赵母负责借款购买。房屋产权人为赵母。特此证明。证明人:曹及其妻,姨,曹女四人签名手印。请问赵母可否依此要回房屋 补充:曹... 展开
我不帅谁帅|2012-02-15 10: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西环张三爷

曹母可以收回该房产,应为证明人,曹及其妻,姨,曹女儿还有曹母四人签名手印。另外曹母有购房时银行底跟及借款所签的借据。商量调节不行,就孩子能通过打官司,法院强行收回房屋所有权和拥有权。 至于曹的钱没有用于购房,曹母也没有话一分曹的钱,所以曹给的钱曹母属于母亲代管儿子的钱,可以直接给予曹。
2012-02-16 20: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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