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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剩余的房租退回

租赁期限从2011年10月25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止,为一年,每年租金为35000与元整,租金合计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整,合同签订日起支付租金35000元整,下半年租金提前半个月支付,如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经营的场所从事非法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行解决承担经营期间的... 展开
snowyln|2012-01-11 17: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苏又臻

一般这种状况,业主都会狮子大开口,而且理亏在你这边
2012-01-13 18:55
来自北京市

水蓝色的心

和业主调解一下,能退就退,不能退的话,你只能认了,
2012-01-13 22:10
来自北京市

DeliaYK

是你自己违约,出违约金呗,和业主沟通
2012-01-13 21:57
来自北京市

oirhferkjb

这样您就得多退人家了,您属于违约了
2012-01-13 20:35
来自北京市

笔记本家园

可以要求退回,相应的违约金还是你出。
2012-01-13 19:38
来自北京市

lafhare

看合同约定是你的违约!下半年租金只要没有发生你在使用甲方物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回!但是你要付出违约责任!租房保证金是没有退回的了。
2012-01-13 1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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