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进所租房两三个星期,为孩子上学刚租了房签了3年合同,中介就以房主要收回为理由要求收房,急,请教专业人士该如何维权!具体情况如下:2011年6月底左右与该房东委托的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租期3年。前两天,在未预约情况下居然是中介带人来看房,此时才知是房东准备卖房!中介签的租赁合同时间是2011年7月1日---2014年6月30... 展开
刚搬进所租房两三个星期,为孩子上学刚租了房签了3年合同,中介就以房主要收回为理由要求收房,急,请教专业人士该如何维权!具体情况如下:2011年6月底左右与该房东委托的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租期3年。前两天,在未预约情况下居然是中介带人来看房,此时才知是房东准备卖房!中介签的租赁合同时间是2011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押一月付一年的形式支付房租。并且付了中介费。由此有几个问题:1、现在租住了一个月,合同是基础范本,整体没什么毛病,但在第十一条中违约责任中,有一条关于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现在中介就依据这一条说退一个月的违约金让我搬走,(因房子租时是空房),我刚买完家具搬完家收拾好房子,为了孩子上学才租的房子,现在孩子快开学了,却让我搬家~~~~(>_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