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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知业主,物业方私自更换

我购房时,与我签订物业合同的为甲物业公司,是五星级酒店所属的物业公司,所以物业费用较高,而我入住后,发现是乙物业公司在管理,且并未享受到相应的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但仍按合同收取高额物业费,而我已向乙物业公司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用,并留有收据,我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我现在不想再向乙物业公司缴纳不合理的高额物业费用。
晴韵晨曦|2012-03-15 15: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郑淋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一切都按合同办事,签合同的双方都已经不存在了,那么按照合同法,那么合同则是无效合同.
2012-05-29 17:55
来自北京市

提问回答2010

你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该物业公司退还你所交物业管理费,你跟该物业公司没得合同协议,该公司无权想你征收物业管理费。
2012-03-17 18: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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