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婚前购房后,添加另外一方的名字后,改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
我和男朋友今年要结婚了,他的房子是前几年买的,贷款50W。钱都是他付的,开始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后来转到他名下,(是否以后可以说是赠与?)每月贷款都是他还的,他都留着收据。(所以假如有一天就算是因为他的过错导致我们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拿不到?)假如以后我和他结婚,并把我的名字加进去,假如离婚了我是否有权分到房产?
其他答案
1、转到他名下就属于他的财产了2、如果是他的过错法院会给与你部分赔偿但是房产属于他个人婚前财产3、你的名字加进去后也就是进行房产证姓名变更房产证上是你和他的名字这个房产就是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假设离婚的话按照平分原则对房产进行平分,有你的一半
2012-01-18 11: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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