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人知道如何确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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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的申报缴纳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 展开
2020-01-19 11: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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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的申报缴纳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 展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而在2010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房屋契税在什么时候缴纳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展开
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即应当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八条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展开
你好,契税应该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交纳。但实践中,由于我国实行国家登记确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制度,所以往往是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立契的当天,才被视为房屋权属合同确定日。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时候,才是交纳契税的义务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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