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三方2卫的新房租给一个外资公司办公,房屋不是商住两用的,对方以个人名义和我签的,也没著明租我房的用途,本来我的房装修时将一个卫生间和主卧改成一体了,对方说至少要租5年,要我帮他们恢复成洗手间,这样重新装修花了大概2万,还要装一部冷暖空调,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签了一年,续签只签了半年,合同全是对方打出来,当时没细看,结... 展开
我有一套三方2卫的新房租给一个外资公司办公,房屋不是商住两用的,对方以个人名义和我签的,也没著明租我房的用途,本来我的房装修时将一个卫生间和主卧改成一体了,对方说至少要租5年,要我帮他们恢复成洗手间,这样重新装修花了大概2万,还要装一部冷暖空调,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签了一年,续签只签了半年,合同全是对方打出来,当时没细看,结果他们提前一月搬走,要我退回一月租金,合理吗?我要他们赔偿一些损失,他们不答应,还要告我。生气啊!现有几个不明之处要请教高手。这是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这里他们是以个人名义签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 注:括号中没写用途,为什么?第二条 乙方租用该物业的期限自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共半年;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物业的用途,乙方将该物业用以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甲方确应生活或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收回该物业的,经双方同意情况下,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返还租赁保证金,乙方确应生活或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收回该物业的,经双方同意情况下,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方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返还租赁保证金。;第十四条 与本合同之外,在谈判中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其它:1.本合同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管辖2.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是想请教各位高手:1.合同于9月30日到期,由于他们执照年审的问题,要在8月20日搬走,当时他们口头说9月租金照付(有2月的押金,8月租金由押金抵),可现在搬走了要我退一月的租金,我不想退,我有违约吗?2.对方租我房时没用公司名义和我签,现在他们老板是个鬼佬要告我,合理吗?3.我的房是纯住宅用途,他们用来办公,告到法庭时,双方的利弊有多少?4.整个合同是由对方打好了我签字的,当时没细看,现在一看,当时他们为什么没写上租房用途,是什么动机?5.根据第六和第十条,算不算和我签合同的乙方转租?7.对方拿第十一条,作为依据,说视为解除合同,要我退回一月押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做? 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