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路拆除门面,赔偿与当地不符,拒签会否强拆?
因修路需要对拥有房产证、土地证齐全的自家经营(所有证照也齐全)的2间商业门面房进行拆除,可是给出的赔偿标准只有1万4每平米(相邻地段门面房已卖到将近4万),或者产权置换稍多出20平米的门面用房(地段太过偏远,且处于未开发地段),请问拆迁主管部门这样的赔偿合乎标准吗?如果不同意,会否对我们进行强制拆迁?
其他答案
赔偿标准每个市**都不一样,按道理来说,上海给的标准应该会严格执行,不会少补偿用户的,在说,修路属于民生工程,能配合还是配合下,这样大家都好,如果不同意的话,不会强制拆迁,就是该路以后也不会有人来修路了。
2012-01-22 2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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