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遗嘱为何办理不了产权变更?
我同事有弟兄三人,最近他父亲病故,我同事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有公证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上写明一间属于他父亲的房屋由我同事继承.最近我同事拿着公证遗嘱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变更时,产权监理所答复:公证遗嘱是有效的,但需要其它二个弟兄到场认可才好办理产权变更.我不知道产权办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下一步我该怎么处理?请各位老师指教.
其他答案
房屋产权监理所不给我办理产权变更是正确的继承房产、赠与房产等产权变更行为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产权变更行为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 展开
2012-03-02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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