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还原成了一套公寓式办公房,开发商卑鄙,事先没有明确通知,就在合同上以图纸形式标上蚂蚁大的“公寓式办公房”几个字,后来交房时才得知这跟住宅不一样,重要的是公寓式办公房使用年限比普通住宅少20年,而且买卖过户契税比普通住宅高一倍,开发商只愿意承担办产权证时高出普通住宅的那一倍,其他就不管不问了,... 展开
我家的房子还原成了一套公寓式办公房,开发商卑鄙,事先没有明确通知,就在合同上以图纸形式标上蚂蚁大的“公寓式办公房”几个字,后来交房时才得知这跟住宅不一样,重要的是公寓式办公房使用年限比普通住宅少20年,而且买卖过户契税比普通住宅高一倍,开发商只愿意承担办产权证时高出普通住宅的那一倍,其他就不管不问了,目前这个案件已经到了中审,能感觉到初审时律师和开发商和东区法院是一伙的,中审已经开庭,但判决书还没下来,但律师明显也不太愿意出力,想问问朋友们这个案件应该怎么打下去?还是放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