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年前卖的房子,现在想收回,怎么赔偿买方
我在20年前将自己的拆迁补偿房卖掉了(现在定位属于央房),可是占房单位一直不给办房产证。最近可以办房产证了,买方要求办过户,可是到房管所打听才知到,我需要缴纳一笔房屋超标费需要缴纳35万元(当时都挂在我父亲名下,每名只能享有80平米。超过的要补偿),可是当时卖房才18万,如果我把这钱交了等于我赔钱买房了。而买方又不肯出这笔钱...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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