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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赠予的法律依据

我家里买了别人的房子了,也给钱了, 以赠予的名义给我们家的,说什么是不用缴纳税,能省2000元税的钱,就是找了几个证明人,并且有手印,可是房产证上面不是我们家的名字,我们应该如何办理这方面的过户手续呢??????????? 这样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这个事情现在就算行了吗??
党约|2012-02-07 14: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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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笑烟雨遥

对于赠与的房产也是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的,但是赠与的房产以后很难买卖了,因为税费成本会非常高,仅仅一个个人所得税就是按照 房屋出售价*20%= 来计算的,你算一下你能够承受的住么?你房子要升值多少才能出售的时候不亏钱? 目前你们的交易方式有一定的风险,建议你们还是从正规途径来过户交易!
2012-02-09 21:41
来自北京市

卡路士足球

没有过户、不登记你的名字,法律不承认这是你的房子。而且赠与合同对被赠与人的保护程度比较低,就是说赠与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这个房子毁损或者不能交货的时候,他才要承担责任。 假如他现在又把房子高价卖给别人而且办了登记手续,那这个房子立马是别人的。法律上保护的是房屋登记上的权利人。是这样,你现在可以依赠与继续走下去,赠与也要进行登记的,好像也要交税只是和买卖合同的税率不同。一旦出现上述一房二卖的 展开
2012-02-09 19:14
来自北京市

颤栗马甲

要去做个公证 再把产证名字换做你的名字
2012-02-09 1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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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的 不要因为2000你会失去更多的 赠予的话 以后卖的时候需要交纳很多税费的
2012-02-09 16: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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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赠与公证,还要把房产证变成你的名字
2012-02-09 14:49
来自北京市

松江松花蛋

如果他们要要回去的话你们就吃亏了
2012-02-09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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