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下列情况 一家三口,男方女方和孩子。男女双方职称均享受150M平方住房规格 实际房改前男方分得87平米的公房,房改前按月交租使用,房改后购得使用权。现不足面积实行货币化补贴(后详述)。男方于1999年去世,孩子当时未成年。女方于2002年分得80平米住宅一套(因女职工,所以职称面积降一档至100平米,且女方单位知道女方家... 展开
比如下列情况 一家三口,男方女方和孩子。男女双方职称均享受150M平方住房规格 实际房改前男方分得87平米的公房,房改前按月交租使用,房改后购得使用权。现不足面积实行货币化补贴(后详述)。男方于1999年去世,孩子当时未成年。女方于2002年分得80平米住宅一套(因女职工,所以职称面积降一档至100平米,且女方单位知道女方家庭还有一处福利房,因为政策上已经有一套福利房,即使没有产权,也不分第二套,主要是因为女方在单位是处级**,人脉较广。但无法干预女方单位房产科!)女方住宅已经在法律上取得了产权,但是房产证在单位处。现在两套房的不足面积都进行货币化补贴。女方福利房补贴无压力。男方货币化补贴过程中,由于男方单位怀疑女方已有福利房了,故货币化补贴只进行了一小部分就停止了,拟到女方单位外调(第一次外调盖公章时女方动用后勤处的关系用后勤的公章取代了房产科的公章)(大部分单位分管该业务的是后勤处,但少数单位则是房产科分管的)(女方利用了两个单位的差别)如查实则拟以违反政策为由停止补贴,甚至收回住房。目前孩子已经成年,具备继承权。现为了避免男方单位强行收回住房,已长期出租给租户,以亲属的名义进行实际使用。现男方单位可能要进行第二次外调。请问1:假如想让孩子以继承的方式买断男方福利房的产权,应如何操作?操作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困难?2:假如男方住房取得产权失败了,还能获得货币化补贴吗?如果不能全额获得,可以获得多少?3:假如取得男方住房产权失败了,可以协商放弃不足额面积部分的货币化补贴换取产权吗?4:假如产权取得最终失败,男方单位收回住宅时,可以取得已占有面积部分的货币化补贴吗?最重要的问题:如何从事实上保持目前男方住宅这种实际占有的状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