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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08年结婚,房产登记办法实施后,2010年10月把登记公公的名字(已故)房产证继承到我丈夫名下,产权属集体

性质,我想问按新办法,只我登记我丈夫一个人名字,是不是以后产权就是他一个所有,如果想通过双方另外签补充协议,规定如果是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房产要分割给无过错方一半,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lbtn|2012-01-19 10:1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yh7601369

你协议上写的有害怕什么呢,,不过个人认为离婚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没有的好
2012-01-22 11:01
来自北京市

红枫之家

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就是有效的。
2012-01-22 09:38
来自北京市

茶的氤氲

协议是具有效力的
2012-01-22 08:58
来自北京市

immarlerype

公证下就具有法律效应
2012-01-21 22:03
来自北京市

不准叫我丫丫

有法律效应的
2012-01-21 19:06
来自北京市

xuhao1108

只要是契约都有法律效力
2012-01-21 16: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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