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滞纳金的问题(来自太仓农贸市场小区)
在一农贸市场租了一间门面房,合同约定“合同期为两年,时间从2007.9.1至2009.8.31,每年的8月1日前交纳下年房租,逾期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日3%收取滞纳金。”租房时交了年租金2800元,并交了1000元的保证金。一年的期限就要到了,我们不想再继续租了,想在8月底交房,并让甲方退... 展开
其他答案
2年的合同 你如果提前退租 这1000元的押金他是有权没收的 现在退你700元 算是通情达理了 赶快拿钱走人吧 等到人家不高兴了 一分钱也不退 也是合法的
2012-02-08 14:33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