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的4月17日把我的房子卖了,房款82万。当时买家付定金5万,然后等买家付首付。当天下午新政出台,我才知道买家需要把自己的小面积房子卖掉的钱来付首付。因为买家家里养狗,把房子弄得很臭,需要粉刷通风后出售,因此拖延了他的售房时间。两周买家向中介借款4万七千,第二次共支付9万七千,与定金一共14万7千,此时与买家签订了购房协... 展开
我今年的4月17日把我的房子卖了,房款82万。当时买家付定金5万,然后等买家付首付。当天下午新政出台,我才知道买家需要把自己的小面积房子卖掉的钱来付首付。因为买家家里养狗,把房子弄得很臭,需要粉刷通风后出售,因此拖延了他的售房时间。两周买家向中介借款4万七千,第二次共支付9万七千,与定金一共14万7千,此时与买家签订了购房协议,规定了购房款80万,装修及家电2万,税费及中介费由买家承担。然后5月12日与买家去银行做贷款,按房价82万做贷。签订银行需要的收到首付24.6万的面签合同,但此时买家应该还欠9万9千元。5月20日银行通知已经批贷,要求过户,买家及中介要求5月24日去过户,余款将买房老公(未领证)的房子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压在我这里。我得问题是:这样先去过户是否可以?我怎么样来写一个借据,让他们签字呢? 问题补充:我打算写的是这样一个形式:让她的老公来写:借据今XX(买方)欠XX(本人)购房首付款9万9千元,三方共同同意由XX(买房未领证的老公)来偿还,并将XX(买方未领证的老公)的房产(X小区X栋x号)作为抵押,约定于X年X月X日偿还这一欠款,逾期xx(本人)自行处理。日期要写在过户那天,合适吗?会不会对我有什么法律上的风险呢,因为要过户给买方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