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左右房产证被父亲借给别人抵押给信托公司,房产证为母亲的名字。后来父母离异,法院把房屋做了判决一人一部分,但是天井、通道、楼梯共用。后来借款人去世了,房产证就这样一直抵押在信托公司,后来土地局统一办理土地证的时候我们家也没能办到,因为没有房产证。现在事情过去10多年了,信托公司已经找不到了,现在因为住一起同在一个屋檐下,... 展开
95年左右房产证被父亲借给别人抵押给信托公司,房产证为母亲的名字。后来父母离异,法院把房屋做了判决一人一部分,但是天井、通道、楼梯共用。后来借款人去世了,房产证就这样一直抵押在信托公司,后来土地局统一办理土地证的时候我们家也没能办到,因为没有房产证。现在事情过去10多年了,信托公司已经找不到了,现在因为住一起同在一个屋檐下,母亲也很痛苦,请问我父亲当时做的这个抵押是否有效?如何赔偿当时那个去世的人的贷款是否能拿出房产证?或者我母亲找到信托公司去签字把自己分到的那一部分房屋也签字做抵押是否能拿到一部分钱?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找信托公司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