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08年上半年跟我前女友一起买的,当时因为我在部队被外派无法回来签订合同,所以房子的购买合同上是前女友签字的,但后来银行贷款手续是她签字主还款人,我签字副还款人的。同年底我们分手,她说明不要房子,于是我们签订了协议,说明房子的所有权益归我所有,贷款由我支付,她没有任何与本房屋有关的权益,并且配合我做房子的买卖,领取房... 展开
我的房子是08年上半年跟我前女友一起买的,当时因为我在部队被外派无法回来签订合同,所以房子的购买合同上是前女友签字的,但后来银行贷款手续是她签字主还款人,我签字副还款人的。同年底我们分手,她说明不要房子,于是我们签订了协议,说明房子的所有权益归我所有,贷款由我支付,她没有任何与本房屋有关的权益,并且配合我做房子的买卖,领取房产证等手续。注:房子是期房,09年交房。我想了解,1、现在房产证要下来了,需要多少钱的费用?我的房子六十平米。 2、我听说只要公证我们签订的协议,就可以在我卖这套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她再出面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济南也有这个政策? 3、我们的协议是否符合公证条件,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4、是否可以提供相关参考文件?谢谢大家了,真的需要这方面的专家朋友给与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