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基金问题
我在宁波(北仑)工作.是湖北人.住房公基金是公司和个人对半交的.交了有几年. 现在我想辞职,以后不会交了,也没考虑在当地购房(主要是买不起) 请问,象我这种可以取出公基金吗?如果能,公司交的那一半能取出不?
其他答案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012-03-21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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