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中所有权与共有权疑问,在线等。
我妈有80个平方的房屋所有权,她分别赠予了三个子女分别20个平方,她自己保留20个平方。现在房屋拆迁。拆迁办只认80个平方的所有权有效,不认3个子女的共有权。请问共有权在房屋拆迁的时候难道没有任何意义?现在拆迁办表示只赔付3套房屋。但是我们母女加起一共4人。这样不认房屋共有权是否合法?补充:房屋是砖混结构,隶属成都市。2.5...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你妈妈,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一套房屋,不能分割登记,所以,这套房屋应该只是你妈妈一人的。你姐妹三人如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缴纳相关税费,成为房屋的共有权人,则你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共有权人,只是你妈妈作为立百年后遗嘱的一个证据而已。因此,你们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房产共有权。在拆迁过程中,按照拆迁赔偿“等价”原则,可以与拆迁人协商,以产权调 展开
2012-02-20 08: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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