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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的房屋租赁合同(2011年4月30日)丢失了,5月12日在工商注册了商户,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手头还留有押金条和第一季度的房费**,我需要登报声明吗?还是和房东重新签(补签)一份合同?请大侠指教!
liuyue0107|2012-01-31 19: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uyingchong

找房东补签一份就可以了额。
2012-02-02 21:01
来自北京市

hyptfj

这个没事的,房东联系方式你有吧?直接跟房东联系说明下情况!实在不行的话再补签一份!
2012-02-02 18:40
来自北京市

豹子头林冲2010

登报?你想做广告啊,给别人留空子是吧。这种事要慢慢跟房东谈的,或者是找中介和中间人协商补办的。
2012-02-02 17:26
来自北京市

taohai9817

这个您不用担心,和房东协商下应该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2012-02-02 17:08
来自北京市

月下徘徊

这个您不用担心,和房东协商下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2012-02-02 15: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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