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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持有效证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提取业务。一、提取业务类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八)家 展开
2019-12-11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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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买一手房,需提供:《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一式三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快速取公积金: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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