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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拖延贷款,房东能否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我是卖方,于2011年3月5日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4月底(因买方拖延)才于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已付讫,余款商贷。因对方在外地做生意,至今(2011年7月7日)才办贷款手续,现银行额度紧张,不知何时才能拿到余款,而房子已交付对方,产证未下,请问能否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如果能,该如何办... 展开
我不帅谁帅|2012-02-02 20: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小小二

不是。。。。
2016-04-23 14:05
来自北京市

弱肉强食江湖

可以解除合同,且买方需要付你最多20%合同价的违约金,看看合同上的期限过了没有,你要发违约崔告涵才行
2012-02-04 13: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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