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刚租出去一个房子,乙方已经交纳了1年的房租。但是这刚刚没几天。请懂的朋友告知
补充下,上面打不了那么多字。我是房东=甲方,经协商乙方已经交纳了1年的房租。但是这还不到1个星期。乙方就不想租了,本来乙方要租房是为了开麻将馆。但是因房子附近有个小学,乙方又闲太吵。所以乙方想毁约。乙方的意思是想和甲方协商。我想乙方的意思是不想赔偿。但是我想问问大家,乙方这样算不算是违约?如果按正常的法律来算,乙方应该怎么赔... 展开
其他答案
乙方违约,应赔偿您一到两个月的违约金(具体是以合同上为准)。您自己借的房子乙方是不用负责的,您只有再想办法把这套房子借出去,或者把另一套房子转借给别人。
2012-03-21 21:0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如果你同意他违约那就把一年的房租还给他,扣他一到两个月的租金,如果不同意,那就一毛钱不给他,把房子就在那放着,他若损坏你里面的东西,你完全可以告他!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