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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刚租出去一个房子,乙方已经交纳了1年的房租。但是这刚刚没几天。请懂的朋友告知

补充下,上面打不了那么多字。我是房东=甲方,经协商乙方已经交纳了1年的房租。但是这还不到1个星期。乙方就不想租了,本来乙方要租房是为了开麻将馆。但是因房子附近有个小学,乙方又闲太吵。所以乙方想毁约。乙方的意思是想和甲方协商。我想乙方的意思是不想赔偿。但是我想问问大家,乙方这样算不算是违约?如果按正常的法律来算,乙方应该怎么赔... 展开
小火柴丫丫|2012-03-19 18: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oderustes

乙方违约,应赔偿您一到两个月的违约金(具体是以合同上为准)。您自己借的房子乙方是不用负责的,您只有再想办法把这套房子借出去,或者把另一套房子转借给别人。
2012-03-21 21:07
来自北京市

visacgreality

如果你同意他违约那就把一年的房租还给他,扣他一到两个月的租金,如果不同意,那就一毛钱不给他,把房子就在那放着,他若损坏你里面的东西,你完全可以告他!
2012-03-21 19:04
来自北京市

王育林

一般情况下,按合同上所说,乙方需支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您自己租的房子最好不好违约,还是把您自己的房子继续出租给其他人把!汉原地产----小耿,祝您工作顺利
2012-03-21 18:57
来自北京市

Accettind

将在明年4月份出来的
2012-03-21 17: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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