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和“写字楼”用地性质的请教(来自天津规划里小区)
请教下酒店 写字楼 的用地性质 分别是什么?可以共通么?公司取得了一块地规划里面 有 商铺 写字楼 住宅但是考虑到周边及市场需求,想把 写字楼改成 酒店(或者酒店式公寓)这样算不算打 擦边球?有不有实施的可行性?高分请教高人 拜谢!
其他答案
1、酒店和写字楼的用地性质都是“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是共通的;2、取得国有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因为城市规划上已经明确规定每一个地块的建筑性质及具体用途,自行更改肯定不行,严重时还会被取消用地资格或者受到严重处罚;3、如果你公司有意向更改土地用途,应该撰写“土地用途更改申请”及“项目更改可行性报告”,说明项目更改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大于原项目,以此作为更改 展开
2012-01-27 15: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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