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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引发的房产纠纷问题

06年左右,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执行-拍卖,唯一住房(民房)被执行一半(一间半)。买受人为原债主。判决书说的,房屋和土试使用权同时拍卖。咨询俩问题:一、土地使用权证书不是我家人的名字,可以被法院执行拍卖么?二、原债主买的,算是善意第三方么?三、因为时间太久远了,现在还有申述的价值么?有法律依据么?
ask6692102772|2019-12-05 15: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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