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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与前业主在房产面积上遗留的问题,要我承担,是否不合理?

我2007年7月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36万)在前业主手上买下一间二手商品房,面积是102.83平方米,07年12月办好房产证过户。这栋楼房2004年落成,我是这个单位的第三手业主,今年4月份,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我缴交面积0.63平方米的差额,原因是当时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一手业主交易的平方数是102.2平方米。我在交易前也询问过... 展开
老牛背壳|2012-01-09 16:1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郑凯丽

可以拒付……
2012-01-10 13:54
来自北京市

yjjoy

可以拒付,一手的房东才是债务人。
2012-01-10 12:54
来自北京市

hao19

这个是开发商与第一任业主的关系,还有是后面业主没有和物业做好交接。
2012-01-10 12:51
来自北京市

另一个天堂2010

肯定是不关你的事的哈
2012-01-10 11:12
来自北京市

五光失色

这个应该是开发商与第一任房主之间的事情。
2012-01-10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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