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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公证

我姊妹四人,我没有房子同我父母同住,产权是我父亲的,后来母亲去世,我开始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父亲想把房子给我,请问我母亲那一半房产是否算作遗产?父亲中风多年,公证处是否内给予公正?
极具挑战|2012-01-21 10: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笔记本家园

如该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有的华,不算。否则可以。看其意思表示是否清新。你母亲的一半房产是遗产,你父亲只能处分其中的五分之一.产权登记为你父亲,实际权利人应该为你父母亲共同所有。你母亲的部分应该首先按照继承处理。房产你母亲的一半,应按遗产分割神智清醒是没有问题的,他可以处理其享有的部分。
2012-01-22 2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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