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集资房过户税费的问题;求详细解析?
我是2003年与单位签集资建房合同,并贷款交了房款。该房子于2003年建成入住。2007年办了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属于单位所有。2009年上半年因工作变动,于下半年经单位领导及当地房改办同意转给本单位同事。当时市场毛坯房价约2500元/平方米,我的房子已经装修并有成套的家电与家具,房子质量与立地条件好,外观与内部漂亮,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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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政策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 展开
2019-11-21 11: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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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 展开
集资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政策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 展开
集资房即使有产权证,其中的土地也是单位名称,不是商品房一样的个人名称。集资房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不可在相关部门过户更名,存在因土地征用带来的风险,最好不要买,以免未来发生麻烦。集资房的产权证与商品房的不一样,它只确认了房产的所有权利,而不象商品房一样,还确认了土地使用权,集资房所用的土地是政府无偿划拨的,没有缴纳出让金,所以也会有潜在风险.
集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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