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套房子正租给别人。以前也不懂,但最近了解到,房东要负责房内设施的安全,这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写着的。原文是:第二十三条(出租人的义务),(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告知安全使用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我很困惑,比如像煤气管道,排... 展开
我现在有套房子正租给别人。以前也不懂,但最近了解到,房东要负责房内设施的安全,这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写着的。原文是:第二十三条(出租人的义务),(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告知安全使用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我很困惑,比如像煤气管道,排除人为使用不当损坏,它也会自然老化漏气,就有可能使房客煤气中毒,那我总不能每天上门检查一次吧。还有电路方面,看过个报道,说房客触电身亡,他家人要求赔偿,理由是虽然他使用不当,但屋内装有漏电保护开关,但开关已坏,所以没起到作用。最后法院判了各有责任,要房东赔8万多。我很担心,开关总会坏的,难道天天上门检查吗。 租房一个月才挣1700,死人了要赔多少,这对房东公平吗,很困惑,觉得这应该是房客自己的事。请教懂这方面知识的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