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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儿在成都郊区是农村户口,因撤迁,给他们2人分配了住房,这住房我有没有权益。婚姻关系现在正常。

我的老婆和儿子是成都郊区农村户口,以前没有任何住房,在这次成都的迁改政策中纯粹是按照2人的人头给他们分配了35平米/人的住房,请高手指教下,现在我们还没有离婚,我老婆说这住房与我无任何关系,那对这住房我有没有权益??或者这住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劲松空间|2012-04-03 11: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极具挑战

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您的权益。
2012-04-04 14:19
来自北京市

jiangshanh

你好,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2-04-04 13:42
来自北京市

☆雪莲王☆红叶

根据最新颁布的《婚姻法》,您这属于婚后财产,房产证上没有您的名字也算共同财产
2012-04-04 11: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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