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公司现在遇到一个麻烦,刚刚撤离的一个小区,由于有20多户不交物业费,现在起诉他们。按照之前的类似情况,法院都判业主败诉的。但这次,这些业主说我们物业去年进入不合法,一开始就是有问题的。我们是和业委会签的,由业委会主任和一个委员共2个人签字。现在这些不交钱的业主说1 签约主体有问题,因为业委会本来5人,实际1人卖了房子... 展开
我在物业公司现在遇到一个麻烦,刚刚撤离的一个小区,由于有20多户不交物业费,现在起诉他们。按照之前的类似情况,法院都判业主败诉的。但这次,这些业主说我们物业去年进入不合法,一开始就是有问题的。我们是和业委会签的,由业委会主任和一个委员共2个人签字。现在这些不交钱的业主说1 签约主体有问题,因为业委会本来5人,实际1人卖了房子,一人公示了辞职报告;业委会只有3个人。和最低5人的要求不一致,所以业委会本身就不合法,签的合同就是无效2 没有召开过全体业主大会,物业需要要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进驻3 没有公示过物业合同和服务公约,业主不知道不了解。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