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并要求讨收拆迁安置房。还是以其他2个子女的名义向当地法院起诉小儿子?
我老母亲今年91岁,有3个子女,原来老母与小儿子住在祖传拆迁安置房内。当时老母与3 个子女协商,由于小儿子与老母共同生活,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前年小儿子不幸患病,不能再照顾老母生活,于是老母搬进养老院,养老等费用由除小儿子外其他2个子女承担。其他2个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好,老母向小儿子提出:要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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