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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长沙的遇到一些问题,请问长沙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ask8410647229|2019-11-08 0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081446328

新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 展开
2019-11-08 08:12
来自北京市

ask2836980567

新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 展开
2019-11-08 08:36
来自北京市

ask2157389725

你在宁波买商品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你已经连续缴纳1年以上;至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优惠政策,因为没有宁波户口,是不能享受的。通过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您解决一些问题。
2019-11-08 08:43
来自北京市

ask4978612835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 展开
2019-11-08 08: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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