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取的时候是当年只能取当年的吗有什么政策么?有没有人了解?
其他答案
在你购买了住房(该房产是以你的名义购买,或购买人中有你本人,且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是可以的,需要持购房发票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去相应的银行,就可以取了。但是一年之内只能取一次,取过一次以后,在第二年取的时候就可以不用持购房发票去单位办理手续了,直接持上次的单据取银行办理就可以。如果你没有购房,那就不可以。
2019-10-23 09: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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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 展开
1、公积金政策是政府职能的,对任何单位都是一致的,规定都是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一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一次。缴存单位应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填报本单位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调整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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