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改 展开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运作改为市场运作,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由暗补改为明补,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以自主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通过改革,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品位。(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的原则;2、坚持分类实施、分批解决的原则;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4、坚持先购后补、不购不补的原则。(三)目标任务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力争两年到三年内全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历史积压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逐年运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二、补贴对象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四、补贴资金来源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2008年市财政安排6亿元,五区财政各安排1亿元;2009年起根据市**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和财政收入情况,确定当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7:3比例安排。五、房源保障由市房产部门建立房源信息库,定期发布,提供给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选购。今后,根据市场房价的情况公布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购房的标准。六、实施程序(一)公布方案。市房产部门根据市**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年度计划安排,在申报前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年度方案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条件、户数、时间安排等。(二)申请登记。凡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含原已经审批的保障对象),可在方案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登记,填写《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3、收入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4、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应予以受理并移交街道办事处。(三)审查发证。1、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后,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阅相关部门资料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在工作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5天;无异议的移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税务、劳动保障、工商、民政、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收入核定的相关工作,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应接受调查,如实反映情况。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区人民**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3、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及时将经区人民**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后,发给货币补贴凭证,并建立申领货币补贴家庭(个人)档案。申请货币补贴的户数多于当年补贴计划户数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4、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2008年内优先审核、安排。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审核后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摇号确定,在2009年优先解决。棚户区、片区拆迁户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凭拆迁协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单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货币补贴凭证。(四)自主购房。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商品房一套,但户型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设部规定的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今后还需要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重新申请审批。(五)发放补贴。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时,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产权交易的有效凭证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保障补贴不得发放现金,由住房保障部门与开发商凭证结算支付。七、产权处置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通过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发放的补贴款项;也可由产权人全额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发放的补贴款项。所收回的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户。八、其他(一)本方案施行前已申请并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购房申请人,可继续购买已经市人民**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选择申请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重新申报。本方案实施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只能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棚户区、片区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二)建立举报重奖制度和诚信申报制度。实行举报重奖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实行申请人诚信申报,对冒领补贴者和提供虚**明的单位给予重处。具体细则由市房产部门制定。(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在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市房产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局《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为做好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能力,切实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的原则;(二)坚持适度调整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三)坚持以租赁补贴为主和先租后补的原则;(四)坚持全面覆盖和应保尽保的原则。三、总体目标2008年底前,我市各区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今后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四、对象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家庭;(二)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三)住房。无房户或住房困难家庭(2009年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2010年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年满30周岁以上,并属相关部门认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住房指申请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申请家庭有二处及以上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家庭收入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有价证券、储蓄存款及利息、借出款及红利、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五、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具体分下列几种情况保障:(一)对城市低收入无房户或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二)对承租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产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对象,给予租金核减;(三)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孤、老、病、残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给予实物配租。六、补贴标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房屋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承受能力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测算。200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为无房户每人每月160元;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80元,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七、房源来源(一)已批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必须按规定的规划设计要求、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布局、建设标准建设,建成后由**收回和回购。(二)制定收购二手住房,租赁二手住房等办法筹集。八、审批程序(一)申请。由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二)初审。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到所在单位调查情况或信函索证等方式,详细了解审查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居住地点、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资产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等情况,并在申请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三)复核。街道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审核材料,组织评议,实地核实,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成员的工作单位及居住地点等情况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转区民政部门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及意见转区住房保障部门。(四)审批。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批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1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五)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各区上报的申请家庭 收起
2012-04-05 12: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发布评论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相关问题
- 1回答 2010年长沙市无房证明在哪里办
- 1回答 2010年长沙市中考语文二模试卷
- 1回答 2010年长沙买房补贴
- 1回答 今年长沙市新房一平米多少RMB
- 2回答 2010年长春新房房价的涨幅趋势?
- 110回答 丈夫在结婚前买的集资房,婚后妻子有没有享受房屋补助政策?
- 1回答 2010年长沙有哪些经济适用房开盘
- 1回答 房贷政策2010
- 3回答 2010年2手房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年2手房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年2手房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房子新政策
- 1回答 2010房贷新政策
- 2回答 2010房产新政策
- 1回答 2010年南京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年南京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年南京买房政策
- 1回答 2010最新房贷政策
- 1回答 2010房产的新政策?
- 1回答 2010年房贷新政策
相关知识
- null浏览2023年长沙楼市:优化政策密集出台!长沙未来会是一线城市吗
- null浏览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有哪些?补助对象申请条件是什么?
- null浏览2018年长沙最新买房首付等买房政策详解
- null浏览2017年长沙最新买房政策、首付等汇总
- null浏览长沙市民办、公办中小学入学政策
- null浏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
- null浏览西安公司法人有没有购房资格 在西安市买房的限购政策
- null浏览深圳有没有减免房租的政策 深圳市买房的新政策是什么
- null浏览深圳市房租有没有减免?深圳市买房新政策
- null浏览2021年长沙购房政策 长沙买房要注意什么
- null浏览2018国家对烂尾楼有没有政策 购买的房子烂尾怎么办
- null浏览2018年农村盖房子国家补助多少 2019农村建房政策有哪些
- null浏览农村房屋倒塌怎么办 农村房屋倒塌补助政策
- null浏览长沙市购房新政策2019 购买新房注意哪些事情
- null浏览买房补助政策有吗 买房补贴政策内容是什么
- null浏览买房补助政策是怎么回事 研究生买房可以贷款吗
- null浏览买房国家补助政策是什么 买房具体流程是什么
- null浏览什么是房贷政策2010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
- null浏览危旧房改造政策补助申请攻略,你满足条件吗?
回答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