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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钱已给清,十七年后。卖家还来要补赏钱。买家拥有所有合法合同。怎么办?

redearth1|2012-01-11 10: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ingdanglele

报警啊,这就是**裸的骚扰加敲诈啊。
2012-01-13 09:55
来自北京市

米开朗基罗1988

合同都签了,钱也给了,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找你要钱的呢,不用管的,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的
2012-01-12 23:49
来自北京市

大哥江湖

完全不用管它,如果她再骚扰你你就打110
2012-01-12 22:29
来自北京市

达芬奇0708

他没有权利了,还搞个P,再来搞你就报警呗
2012-01-12 21:15
来自北京市

doquan78

必要时报警处理
2012-01-12 19:47
来自北京市

lafhare

房子都是你的了 不用理对方的
2012-01-12 17:28
来自北京市

文饭糕

不理他,他房子卖掉了,就没有享有这个房子的权利啦。
2012-01-12 17: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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