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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不在大连,妻子的户口在大连。在结婚前在高新园区以自己的名字购置了一套住房

婚后又以妻子的名字在高新园区购买另一套住房。1.如果我再以我的名义买房子,是不是属于限购范围?2.如果我现在卖掉自己名字的房子,是否还可以以我的名义再买一套?(我的户口不在本地)3.置换是不是也受限购影响?4.我想把我婚前购置的住房在高新区换成一个稍大点的房子,如何操作才能实现?谢谢!
文姐姐11|2012-02-27 22: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泥娃娃面娃娃

大连的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限购第三套,因为你已经有两套了,不能买了
2012-03-01 09:57
来自北京市

s_uer

对于外地户口购房者来说,购房资格界定为:1.在大连有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如工资缴税凭证,五险一金或三险) 2.有一年以上的社保(你所在的高新园区有制定开具点,好像是高新园区社保中心,不过只要调过一次社保可能就调不出来了) 。 以上两点是具有买房资格的。 1.如用以你和爱人的名义购买都是属于二套的(税和贷款都属于二套),因为你们是属于家庭为单位购买就是二套,如果你和你爱人没有登记并且你名下的房产已经 展开
2012-03-01 09: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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