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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9-10-10 1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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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的商品房基本上都没有办这个出租许可证的,办这个证是要交租赁税的,房东都不太愿意,如果非要这个证就要到街道办去办理租赁合同,交税的问题你们就自己协商了。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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