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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有向物业说明房客已欠租金,谁付钱就听谁的原则,算不算犯罪?

我的房客拖欠数月房租约30000元,意图不付钱就搬走,业主有向物业说明房客已欠租金,所以房客若想搬家,必须有业主的确认才可放行。未料,物业经理竟说他收了房客1000元,根据他定的:谁付钱就听谁的原则,就瞒着业主,帮助房客不付钱,就搬家走人。请问,物业经理收的这1000元算不算
ask6303771352|2019-10-07 11: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993958275

您好, 1. 您有您租客的身份信息吗?可以申请“支付令”,可以向法院
2019-10-07 12: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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