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所以结婚时的房子是男方父亲留的房子,婚后两年将房子卖掉买了新房,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还是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 展开
《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所以结婚时的房子是男方父亲留的房子,婚后两年将房子卖掉买了新房,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还是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