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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房未安置的房屋买卖

我的朋友欠我钱,现在没办法用现金偿还,他有1套拆迁房,现在还没有定位摸文,已经交了第二期房款了。现他把房子卖给我了,也写了卖契按了手印,由律师代写的,请问这有法律效力吗,我不去公正的情况下。要是没法律效力,(他还欠别人的钱)别人起诉他,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谢谢能回答!!!
漂流的树叶|2012-01-15 01: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秦帝国

不过是在下了,
2016-05-09 12:53
来自北京市

真彩名片

您好,拆迁房买卖风险很大。因为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能买卖,因此一般五年后交易办理产权证。这中间就有很大法律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 展开
2012-01-16 12:25
来自北京市

武幻时空

这个还是的去工证下,是有效力的。
2012-01-16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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