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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付房子首付,写我名字,婚后女方要和我一起还房贷,若再加写她的名字。根据新婚姻法,财产如何算?

如果婚后加她的名字,若以后离婚,婚前我的首付部分还是属于我的吗?还是说和女友1人1半?因为婚前首付我父母赞助的,我想留住这笔财产,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要一定做婚前财产证明,证明婚前的部分还是属于我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在对半分?
myy2036888|2012-03-31 03: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月下徘徊

婚前部分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的还贷部分极其增值部分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不加名字没有太大的关系!
2012-04-03 13:46
来自北京市

护国三法师

婚后还贷部分极其增值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一人一半,首付若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所有
2012-04-03 11:42
来自北京市

超还怕的

不管加不加她的名字,婚后的还贷部分极其增值部分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若离婚,这部分一人一半。首付极其增值部分当然归你自己所有。
2012-04-03 10: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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