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给说法!**物业业主也是他擅自安排的,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们是利民开发区安康路1号****高层的业主,****是安康社会福利院的家属楼,买楼时**福利院承诺****的业户可以共享**福利院的所有设施,并可以享受员工用餐待遇,但是去年换了院长,现任院长上任以来,乱用私权,将大门换成指纹锁,只给****内部职工和几位在食堂用餐的老人按了指纹,其他业主都不允许进入福利院,这里买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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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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