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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期限已过,没收到买方所剩余款,房产已交给买方使用,卖方如何处理?

lgahrrt|2012-03-16 15: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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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95

房产交付时间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合约上面明确注明的,有合约法定的约束!买方所剩楼款逾期未交付 若是因为银行放款慢所致,非 买方本身征询等问题导致的,此原因属买卖合约上面所注明的---属第三方原因,买卖双方不存在违约!追银行去吧!若是买家一次性付款,逾期不交付所剩楼款,属于买方违约,卖方可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赔!
2012-03-17 18:27
来自北京市

Songyan

要区分清楚,是恶意的,还是非恶意的,看情况一般都是按揭放不了款的原因,风险还是有的,如果买家转卖房子,你就傻眼了。想知道详情,给我打个电话吧
2012-03-17 16:30
来自北京市

yjjoy

如果是因为买家原因导致推迟还款(故意推迟,银行贷款条件不齐全等等),可先找买家协商还款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规定期限内还款。如果是因为银行原因,或者可以叫买家找过银行贷款。最后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追加赔偿。
2012-03-17 15:37
来自北京市

luanchang

是按揭还是??直付的??
2012-03-17 13:05
来自北京市

fqdg

睇情况咯、是怎么一个情况没有收到尾剩余的楼款、是因为银行放款慢、还是什么原因、、、
2012-03-17 11:36
来自北京市

xzxxokok

按照合同办 找买家去
2012-03-17 11: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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